有担保的存托凭证是由发行公司委托存券银行发行的。发行公司、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就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的关系,存托凭证持有者的权利,存托凭证的发行规模、转让、红利的支付及协议三方的权利义务等签署存券协议,需要披露的信息更为详细。跟真金白银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交易能力和对基础证券公司要求的区别,有担保的存托凭证可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144A规则下的私募ADRs。
一级ADR:是SEC对ADR监管要求最低的级别,企业只需要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是目前最简便的在美上市交易方式,也是数量计占比最高的一类ADR。但目前只能在OTC市场进行交易,也没有在美国募集资金的能力。
二级ADR:二级ADR要比第一级复杂得多,除了上述一级ADR需要完成的内容外,企业还需要定时披露年报信息,并服从美国会计准则。相比于一级ADR,二级ADR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要求,也更符合美国证券法规的规定,因此,企业交易也不再局限于OTC市场,在纽交所、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都可以进行交易,但依旧没有在美国募集资金的能力。
三级ADR:三级ADR是最高一级的ADR,美国证监会对其的监管也最为严格,与对美国本土企业的监管要求基本一致,企业不仅需要完全符合美国会计准则,还需要满足公开信息披露要求。相较于前两级,三级ADR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实现融资功能,为了实现融资目的,公司需要提供招股说明书。
除上述三种级别之外,还有一类是144A规则下的私募ADRs,允许外国发行人以私募的方式向机构投资人销售股票,这类标准仍需满足SEC登记要求,但不需要满足美国会计准则,一般独立于交易所之外,是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私下交易,也就是大佬们之间互相通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可以理解为比特币。
ADR的好处有很多
第一点,拥有强大的募资能力
ADR为企业赴美上市提供了新的募资渠道,能帮助企业在较短时间内筹集到大量的外汇资金,在扩大企业知名度的同时,有效增强了股票的流动性,从而降低企业的风险。对于有意在美国拓展业务、实施并购战略的上市公司尤其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