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温长宁抬起头,坦荡的目光与他对视,很认真地说:
“方大夫,如果你和一个人多次生死共患难,从此相依为命,且他与你的思想同频共振,是这个世上最理解你的人。你不会将这个人视作家人吗?”
方大夫听明白了另一层深意:温长宁,是个有故事的人。
温长宁轻叹一声,又低头喃喃道:“所以我说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方大夫没听清他的话,但就他刚刚的话很中肯地做出评价:“家人,绰绰有余。”
温长宁点点头,刚想说什么,方大夫的话就抢在了他的前面:
“所以,你和他不存在两情相悦,你不喜欢他。”
方大夫的话既像陈述句,又像疑问句,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温长宁想说当然,我不喜欢他。
可是事到临头他突然发现自己说不出来这句话,身体好像有自己的想法。
它,拒绝了大脑的指令。
身体记得自己心动过。
站的累了,方大夫找把椅子坐了下来。
他眼看着温长宁魔怔了似的,半张着嘴,表情渐渐变得茫然。
最后他听到温长宁轻声问:
“什么是喜欢?”
没人教过他,他好像这一刻才知道自己居然不知道。
这话对活在大祈的方大夫来说有些“露骨”。
他本想说我怎么知道,但转念一想温长宁连个真正的血缘亲人都没有,长到二十六岁连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怪可怜的。
所以他直接问:“他若是和你发生关系,你反感吗?你喜欢吗?”
警告,暴击!警告,暴击!
红光好像在闪烁。
温长宁:“……”
他不知道顾长晏比他早一步知道自己的感情,不知道顾长晏的开窍过程比自己的“温柔”多了。
在这一点上,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温长宁直接被这句话硬控了,手足无措的,耳垂都红透了。
脑海里不自觉浮现这些假设的画面,控制不住。
绯红从耳垂蔓延到脖子,又时间染红脸庞。
好奇怪。
在一张床上睡了这么久,从前为何一次都没有联想到这些。
这么纯洁的吗?
还有……
他…居然喜欢顾长晏吗?
这个问题在温长宁的脑海里循环播放,一遍遍捶打着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