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上身上都有血,当时可给我吓坏了。”
“最后在我追问之下,他才说又去偷东西了。”
“可我儿子说,他进入那家之后,房间里黑漆漆的,他被绊了下摔在地上。”
“那时他才闻到血腥味,还有房间里的尸体吓坏了他,所以我儿就跑回了家。”
“他们说我儿子是因为杀人,才在现场留下指纹什么的,可我儿子冤枉啊,他是被尸体绊倒摔的呀。”
听到这里,凌绝问道:“罗宾那天穿的衣服,还有没有留着。”
罗宾妈慌乱的点头:“留,留着呢。”
“回来后我儿子叫把衣服脱了,本来第二天想着扔掉,可却被人抓走了。”
凌绝眼睛一亮:“在哪里,我要见到那件衣服。”
“衣服上,可能会有帮罗宾洗脱嫌疑的证据。”
老太太下地,带着凌绝来到院子的一角。
那里有个破箩筐。
掀起了盖子后,果然见到一件带血的衣服。
凌绝抖了抖上面的尘土,展开衣服看了看,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老太太,你的努力没有白费,你帮助你儿子距离洗脱嫌疑更近了一步。”
罗宾妈听后非常激动,流下来开心的眼泪。
林婉晴不明白了,开口道:“这件衣服不应该是证物吗,怎么没在警局?”
“还有,这件血衣更能证明罗宾进入过案发现场,你怎么还能当做申冤的证据。”
凌绝为了给老太太信心,于是当着众人的面就开始解惑:
“第一,这件血衣按理说,是这个案件很重要的证物。”
“连你这个外行都明白,为什么没有人寻找它。”
“要我说,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案件的经手人渎职。”
“他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压根不在乎这么重要的证据,就已经认定了罗宾是罪犯,所以才没有人来取证。”
“至于第二点,谁说去过案发现场的人,就一定是凶手?”
凌绝双手将血衣展开,对着众人说道:
“你们看上面血液的痕迹,很显然就是摔跟头沾上去的吗。”
“如果罗宾是凶手,连刺死者十多刀,那么他身上的血衣应该是喷射状,而不是这样的一团。”
凌绝讲完后,众人纷纷恍然大悟。
李江不住的点头,还给凌绝竖起了拇指:
“难怪你才干了三个月,就破获了那么多的大案子。”
“跟你比,我这三年都是白干了。”
林婉晴也听的入迷,凌绝在她的眼中形象高大了很多。
她从凌绝的推理中,见识到了一个条理清晰、心思缜密、能够通过细节抽丝剥茧,用心办案的刑警应该具有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