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算是好酒了。
陆国强乐呵的眼角褶子都皱成了菊花,“现在整个村,谁能喝上人参酒?我这老东西也是头一份哩!”
一家子有说有笑。
陆母更是将整个家里打扫得井井有条。
“荣娃子,你到炕上柜子里给我找个布条,我去把豆角架子绑结实点。”
“不然过些日子在下雨,豆角架子容易被风吹倒。”
陆母从外面进来,腰上还系着围裙。
“好嘞!”
陆向荣应了一声。
径直打开了那刷着红木漆的柜子。
布条没找着,可是他却意外看见了块石头。
拿在手里颇有重量,沉甸甸的。
正当陆向荣盯着它打量时,陆母走过来笑了声,“盯着这玩意儿瞅干啥,不值钱的破石头。”
“之前你爹老是偏头疼,我从地头里看着圆润,就捡回来给他塞到枕头里按摩用了。”
“上回拆了枕头洗里边的芯子,这石头也忘了放进去。”
陆向荣嘴角一抽,“娘,你跟这个叫破石头?”
这话把陆母问的愣住,“咋的,还能是金疙瘩啊。”
闻言,陆向荣缓缓垂下眸子。
带着一层薄茧的修长指节摩挲着这“石头”表面。
似乎像是打了层蜡质,摸着并不光滑,反而麻麻赖赖有些硌手。
这石头通体肝红,看着不起眼,实则是极好的玉料!
陆向荣把布条递给陆母,屋里便只剩下了他一人。
他随手抽过放在桌上的刀子,直接把外面这层蜡质刮掉。
“嘶!”
果然如他这双透视眼看到的一般,里面是种色极好的翡翠!
莹润透亮,玉质细腻。
别说放到后世,就光是现在,也能卖个不低的价钱!
陆向荣咽了咽口水,他老娘的手气还真好啊。
随手一捡,就是块绿种。
陆向荣嘿嘿一乐,当即揣进了自己兜里,打算着将来给自己媳妇打套首饰!
时间过得飞快。
眨眼就是几天过去,陆向荣好不容易才说通陆母让自己出去透透气。
夏天的林里,就好像一个巨大的蒸笼。
早晨还要好些,但只要过了早上,就无比的湿热。
蒸腾的雾气打在人身上,没一会儿就打湿了衣裳。
黏腻的粘在身上,不舒服得很。
此时,陆向荣踩着半旧的草鞋,手里抓着根木棍,时不时抽向两侧草丛。
“现在太阳还不算大,就出了一身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