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和金达就又把宁则送到了天都,郭奎和吕纪一起出面接待了宁则,并且把能召集到的集团总部委员都召集了过去,跟宁则一起座谈,座谈会上,集团总部委员们跟宁则交流了关于对当下经济形势的看法,郭奎和吕纪也提出了不少关于方达集团各项业务发展的问题请教宁则,宁则也谈了一些他对经济的独到的看法。
郭奎和吕纪对这一次的座谈会都很满意,他们认为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他们弄清了一些原本有些模糊的看法。送走了宁则之后,郭奎表扬了张林和金达,认为他们请宁则去方达生产中心做讲座的做法很好,注重对华夏规定的学习。郭奎知道宁则是为了作对云山县纺织厂的调查研究而来的,因此特别跟金达张林了解了云山县纺织厂的情况,指示两人对云山县纺织厂的处理一定要慎重,要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不要为了怕担责任,就一定要把云山县纺织厂认定为集团企业。
有了郭奎明确的指示,张林和金达的底气足了,张林就指示办理方山案件的人员,对方山的案子要慎重处理,同时指示云山县分公司主持工作的孙涛,要认真研究云山县纺织厂的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华夏相关的规定重新作出对纺织厂的性质认定。
孙涛其实已经很了解张林和金达的意图了,经理级大会上金达张林和穆广的那场争斗已经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现在张林指示他认定纺织厂的性质,他马上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恰在此时,宁则的一篇署名文章发表在华夏的一家知名大报上,标题是《是侵占集团资产,还是集团化经营》,在文章里,宁则就云山县纺织厂这一典型做了分析,就云山县对待这家企业前后不同的态度做了分析,最后宁则得出了他自己的结论,他认为云山县纺织厂虽然挂靠过方达集团,可是并没有实际性的获得方达集团的投资,在这么多年经营活动中又一直是方山家族独立在经营,应该认定为自营企业,所以方山的行为根本就不是侵占集团资产。文章的最后,宁则提醒大型企业集团的管理者,要克制以往旧的管理模式那种对经营行为多方干预的冲动,从而避免与人争利的后果。
舆论形势马上转变了,有人开始出来为方山说好话了,说方山胁迫常志的行为虽然是错误的,但也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自救行为,是可以原谅的行为。
云山县分公司对纺织厂的性质认定也适时出来了,认定纺织厂是自营企业性质,方山的侵占集团资产罪不攻自破,方山被放了出来。方山都没事了,对傅华的质疑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就连穆广也知道无法再来攻击傅华了,他再也没提在经理级大会上讨论如何处置傅华的问题。
但这不代表傅华就毫发无损的度过这一次的事件,海川方达生产中心经过研究,最终给予了傅华内部警告的处分。
处分决定宣布之后,金达专门打了电话过来,说:“傅华啊,你对这一次的处分是怎么想的?”
傅华说:“我接受,我确实做错了事情,生产中心处分我是很对的。”
金达说:“你有这个态度是对的,这一次的事情你搞得我们方达生产中心生产中心都很被动,幸好有宁则出现,适时帮了你,不然的话,结果真是很难预料的。我希望你能接受这一次的教训,在遇到类似的事情,要多动脑子想一想。你要记住一点,你是一名管理者,而不是行侠仗义的侠客,别再做这种不过脑子,凭冲动就去做的事情。你要想想,你这么做了之后,你如何跟上面交代,还有如何跟你的家庭交代。经过这一次事件之后,我希望你能成熟一点。”
傅华说:“我明白,这一次事件对我的教训是很大的,我让生产中心和家里的人都为我担心了,我自己这些日子实际上也是不好过的,我不会忘记这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