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策略很是成功,跑着跑着,他们就遇上了那些先跑一步的城镇富裕人家。
村长看着人家那全副武装的模样,提出,
“要不要就跟他们一起走?”
林杉杉第一个不认同,
“是,人家有武器,有保护的仆从,可是越是这样,目标越大,一看就是肥羊,真要有劫匪,第一个冲着他们来。
咱们就不同了,咱们这马车一看就是便宜货,咱们这些人一看就是庄户人家,安全性说不定还更高些。
不遇到劫匪,咱们跟人家一起走就没必要,人家的仆从也不会来保护咱们,要是遇到劫匪,还是那句话,危险更高,人家能跑掉,咱们跑不掉。”
老秀才经过多日赶路也累的瘦了几圈,但还是开口,
“遇到老虎,你不需要跑的最快,只要比跑的慢的人跑得快就行,若我们跟这些人一起走,遇到事儿了,人家逃了,劫匪误以为我们是一起的,所以不去追人家,反倒来打劫咱们,咱们可没什么钱财……”
老虎想吃人,结果抓到跑的最慢的人了,这个人竟然是没有什么肉的稻草人,老虎会不会觉得他们故意耍它玩儿?
那就半点活路都没了。
村长累了,但听这话还是决定咬牙赶路,把这些富贵人也甩下。
倒是有几户,实在扛不住了,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不跟着这些城里人一起走。
最后,有一半的人还是停了下来,想跟在人家富户后面走。
村长、蒋郎中、老秀才、林杉杉还有一户胡家,一共5户人家继续披星戴月赶路,累就累吧,总比没命好。
至于说村里其他人,他们要是有命活着到北面,也可能会再相遇。
跑路这件事他们来说,辛苦劳累,路上还要担心遇到匪徒。
但逃荒的时间比较早,又有马车,即便颠簸劳苦,也比什么都没有的那些逃荒民众好不少。
这几户人家相互扶持,一路向北,又十分谨慎,竟然一路都没遇到什么匪徒。
连着跑了一个月的路程,所有人都受了不少罪,这天他们一行人再次找到了个密林的边上,把马放下来吃草喝水,该干活的干活儿,煮干粮的煮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