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宝纳闷:“她自己本身怎么不去乞讨?”
刘雪莲道:“小姑娘在外面会被人拐卖甚至祸害,男娃少有人买,因为一般人家还是不愿意乱了传承。
小姑娘可以卖到楼子里,可以卖给人家做丫头,也可以卖给人家做童养媳。
一般人家愿意买女孩儿的多,小男孩儿做事不牢靠,贪玩的很多,不太好卖。
小男娃起码要长到八九岁才好卖,多少长了点力气能干活了,才有人要。”
余宝诧异道:“原来还有这种说法。”
刘雪莲道:“还有那些死了男人的寡妇,被休掉的女人,或者和离以后的女人,如果身边带着小姑娘,就比较好再嫁。
要是带着男娃,一般人家都会考虑将来会分家产,还要给男娃娶媳妇,多半都不好再嫁了。
之所以带女娃好嫁,将来还能换一笔彩礼,嫁妆随便出一点,甚至不出也有人要。”
余宝想到一个更恐怖的问题,就是有些男人畜生不如,会连妻子带的女娃一起霸占了。
这些毫无人性的东西,脑子由第三条腿支配,罔顾人伦,完全不知道人类美学里这些东西的不应该存在。
想到这些,余宝也算是明白了,赵娇娃为什么甘愿拿五十颗铜钱,也愿意和大王氏在一起住。
而且她自己的烹饪水平确实很有限,实际恐怕连那五十颗铜钱都不值。
第二天姐妹几个离开了六合镇,大王氏和赵娇娃下来逼房,结果扑了个空。
看守门户的刘家下人不让他们进屋,倒是留下了几句话。
“大小姐说了,你们这个季节可以上山采蘑菇,挖山药,这些活你们之前也是经常干的。
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开暑热。
山上相对的比较凉快,再说采集的东西多少也可以卖几个钱。
吃不完的卖不掉的可以晒干攒起来,冬天也是几道不可多得的美食。
就是山药也可以晒干储存。
你们也不可能突然就变成了太太小姐,需要闭门不出?
这样的日子多少也是有些无趣了。”
大王氏愣怔半晌,回头问赵娇娃:“看看,她们还是嫌弃我不干活。
算了,她们说的也有道理,真的住在屋子里什么地方也不去,我也感觉不快活。
正好前几天下过雨,我们去山上捡蘑菇吧。
看到有山药的地方做记号,改天再扛锄头去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