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雀归林,残阳如血。
天京城南郊的一座小山里,方信羽干枯的双手死死扼住一只铁背黑狼的脖子。而黑狼的利齿,同样也深深的插进了方信羽的脖颈,汩汩的鲜血顺着紧闭的狼口流下,在似血残阳的映照之下,鲜红的格外刺眼。
当黑狼不再挣扎,方信羽的意识也随着鲜血的流逝逐渐的消散。看着越来越黯淡的天空,方信羽自嘲的笑了,“穿越16年,这就是我的最终结局吗?还真是不漂亮啊!”
方信羽,前世一个普普通通、找不到工作的大四毕业生,在接到一家公司的试用通知之后,欢天喜地的在出租屋里给自己点了一份黄焖鸡的拼好饭,结果却因为食物中毒,在厕所里拉到虚脱,最终昏死过去。
等方信羽再次醒来之时,已经穿越到了大梁魏州隐阳府一户农家的新生儿身上。方信羽在意识到自己穿越了之后,瞬间踌躇满志,准备运用自己穿越者的优势在这个异世界大展拳脚,可惜很快现实就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
作为一个农民家的孩子,方信羽似乎除了种地以外,几乎没有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一个。直到四岁那年,受不了的方信羽谎称有一位路过的先生,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方信羽,这个世界的父母才出于“沾沾人家的福气”的想法,认下了这个名字。
同时,这件事也让方信羽的父母萌生了别样的想法,掏出了家底,准备送方信羽上镇里蒙学。
可惜天不随人愿,先是一场旱灾,随后紧接着一场洪涝,掏空了方家本就浅薄的家底,最终在卖掉了方家祖传的耕地,换了珍贵的粮食之后,方父方母带着年仅五岁的方信羽踏上了逃难的路。
然后,方信羽就亲眼目睹了一场终身难忘、刻骨铭心的杀戮。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原本还跟方信羽一家人一样,衣衫褴褛,十分虚弱的灾民们,却好像是打了类固醇一样,青筋爆起,脸上带着亢奋的猩红,用木棍,用石块,打死了方信羽的父母,打得他们的尸体血肉模糊。
男男女女、老老幼幼,一哄而上,抢走了方父、方母身上所有能够抢走的东西,钱财、粮食、包裹、瓦罐、血肉、内脏,甚至是粘筋带肉的骨头!
至于年仅五岁的方信羽,他的运气很好,因为他早早的被人贩子看上,还没来得及为这一世的父母死去而感到悲伤与恐惧,便被人贩子掳走,卖给了天京城中一家经营药材生意的富商朱家为奴,成为了一名奴隶,一名与猪狗同列的奴隶。
再然后,便是十年猪狗不如的奴隶生活,什么雄心壮志,什么穿越者,都比不上一口新鲜的、散发着热气的馒头,或者米饭。
为了这一口馒头,当朱家的三公子朱彪宣布,谁能找到南郊山里的黑狼,他就可以让谁解除奴籍,并让他成为朱家雇佣的长工,以及一个月,每天都能吃饱的馒头时,方信羽和其他的奴隶一样,满脑子都是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一头扎进了危机四伏的南郊山林之中。
方信羽的运气很好,他比任何奴隶都先发现了黑狼。
方信羽的运气也很差,他发现黑狼的同时,黑狼也发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