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北岳移祀第一次争论是明弘治六年,兵部尚书马文升上疏,要求改祀北岳冀省恒山于晋省浑源。礼部尚书倪岳则上书予以反对。朝廷议定“仍祀曲阳,循依旧理”。
第二次争论是明弘治十五年(,已升任吏部尚书的马文升再次上疏,请改祀北岳于晋省浑源。复议期间,礼部尚书倪岳又一次给以驳斥。皇帝对礼部的复议批复:“诏从之。”
第三次争论是明嘉靖二十五年,户科河南陈公上奏章请罢曲阳之祀,又被朝廷否决。
第四次争论是明万历十四年,晋省巡抚胡来贡请改祀北岳于浑源。礼部尚臣沈鲤表示反对。
第五次争论是同年,即第四次交锋之后,朝廷改封晋省浑源玄岳山为北岳,称恒山。但这只是改封了北岳恒山的主峰,国家秩典祭祀仍确定在冀省曲阳。明后期遂出现“两个恒山”之说。
第六次争论是清顺治十七年,刑科给事粘本盛上奏朝廷,要求改祀。其观点与明代马文升一致,但这次顺治帝却御批“移祀北岳于浑源”。自后再不见反对此事的奏折。
主张改祀到浑源的一派,理由主要有三:北岳恒山和祭祀北岳的地点应在国都北方,而当时祭祀北岳的恒山是大茂山,祭祀地点在曲阳北岳庙,均在国都之南,与京城方位不符;改祀到浑源,是因浑源曾为恒阴,为恒山阴面,恒阳、恒阴“皆指恒山”,浑源又比曲阳在国都偏北;还有交通不便及官宦个人意愿。反对改祀的一派,主张仍曲阳北岳庙祭祀。强调既然“恒阳、恒阴,皆指恒山”,何必改祀。他们运用大量“改都而不改岳”的历史事实,并引经据典地对改祀派给予反驳,以维持几千年历代中央政府在河北祀岳的历史惯例。
从明代开始的改祭争论一直延续到清初顺治年间,祭祀北岳的地点才由河北曲阳移至浑源,封祀合一争论就此落幕。从此浑源就成了国家祭祀北岳恒山的地方,享受曾经古北岳时的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