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的重点部位选择在手臂内侧(容易被衣袖遮挡,暗示杨雪试图隐藏)、腰腹侧(暗示殴打或推搡撞击所致)这些既“合理”又方便在特定场合(比如对闺蜜倾诉时)“不经意”展示的地方。孙莉给张婷的任务清晰而致命:在法庭上,指认这些伪造的照片,言之凿凿地声称是在某个具体的时间点(通常是杨雪向法庭描述遭受“冷暴力”后情绪极度崩溃、或声称被“经济控制”走投无路时),杨雪主动来找她倾诉,情绪低落,卷起袖子或撩起衣角让她“看看”,她“亲眼”看到了这些触目惊心的淤青,并且“亲耳”听到杨雪流着泪哭诉“是陈默打的!”孙莉甚至为张婷编好了细节:杨雪当时是如何恐惧,如何恳求她不要报警,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或者“怕陈默报复”。
为了给伪证链条披上一层更具权威性的“官方”色彩,孙莉将毒手伸向了执法记录。她深知,一份来自派出所的“接处警记录”,即使只是调解记录,其分量也远胜于任何私人证词。
孙莉利用其律所积累的灰色人脉(可能是一个曾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过、后被清退或转行、熟悉内部文书格式的人),或是通过某些专门从事此类伪造的地下渠道,弄到了一份格式规范、几可乱真的空白“接处警登记表”。接下来的伪造,她投入了极大的“专业”精神。
登记表上,时间、地点(精确到杨雪陈默曾经的住址门牌号)、报警人信息(杨雪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一应俱全。在“报警内容”一栏,孙莉用冷静、客观的公文语气写道:“报警人杨雪称,在家中因家庭琐事与丈夫陈默发生激烈口角,期间陈默情绪失控,对其进行言语威胁(如‘弄死你’、‘让你没好日子过’等),并有轻微肢体冲突(报警人描述为被用力推搡,撞到桌角,手臂有疼痛感)。”她刻意使用了“轻微肢体冲突”、“推搡”等程度相对模糊但又足以构成暴力描述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