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街和铜锣湾的金巴利道、旺角的钵兰街齐名,是小混混们聚集的地方。
洛克道上聚集了十几股势力,当然其中以洪兴和新记的实力最强,而那个衰败的帮派洪乐在这条街上也有三五个据点。
五辆大巴车从北角方向开来,车里的年轻人一个个既紧张又激动!
“笑哥,这次事情一办成,大飞哥是不是会让你当老大?”几个兄弟围着阿笑,他留着长发,梳着时髦的三七分波浪头,胳膊上还纹着一条龙,看起来很吓人。
“嗯!这次做完,大飞哥说要推荐我上位,还能见到帮派里的谢生。”
阿笑得意地点点头,谁不想在帮派里混出个名堂?尤其是洪兴的人。
只要升到红棍的位置,一年赚个三四十万轻轻松松,比中环那些金融银行的白领赚得还多。这就算是从底层跨入中高收入人群了,也是所有混社会的人的梦想。
“好嘞!笑哥当了老大,咱们也不用再做最底层的泊车小弟了,一起去潇洒潇洒!”
旁边的老大兴奋得手舞足蹈,他们这些人的命运都和阿笑绑在一起。混道上的人都懂,跟个好大哥,哪怕只是个小角色,日子也不会差到哪去。
“别闹了,先干活。等下你们跟我一起行动,都把家伙拿出来。”
一个胖子掏出一包工具,全是开了刃的家伙,这是洪兴的标准装备,不用自己花钱买。
面包车刚停稳,阿笑就立刻打开车门跳下车,拿着家伙冲在最前面。
“妈的!是洪乐的人,砍死他们!”
阿笑他们手腕上系着白毛巾,事先已经踩好了点,清楚这里是洪乐的地盘,里面肯定藏着不少洪乐的手下。只要有人开始清理场地,那些手下就会熟练地从桌子底下抽出家伙,朝着阿笑就砍过去。
阿笑虽说只是洪兴里最不起眼的小弟,但这些年来一直在拳馆里苦练,无论是打拳还是斗殴,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阿笑敏捷地躲过攻击,反手一刀就砍向洪乐的手下,瞬间解决了一个。
搞定一个洪乐的手下后,阿笑冲进人群,左砍右劈,原本洁白的T恤很快就被鲜血染红。
他身旁的阿鬼也不甘示弱,一个大力劈砍,直接卸掉了一个手下的胳膊,连眼睛都没眨,继续投入战斗。
我得往上爬,只有升官才能改变我这辈子的命运...
阿笑接连击倒对手,拳馆里锻炼出来的强健身体发挥了关键作用,尽管背部挨了一刀,但他跟没事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