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军器》载:"凡铸甲胄,必于甲里镌刻监造官、主铸匠人姓名,深三分,涂朱砂以显。偷工减料者,斩;私用废铁者,斩;磨毁刻痕者,夷三族。甲胄成,需经御史台火煅水淬,凡开裂者,铸坊全族流放三千里。" 永熙四年六月初三,宣化卫的铸甲坊腾起赤红热浪,谢渊的獬豸冠缨被火星燎出焦痕,手中铁尺敲过新造的明光铠,空哑的回响惊飞梁上栖息的寒鸦 —— 那是七年前砖窑坍塌时,匠人临终前的哀鸣在记忆里的回响。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永熙四年六月初三,未时初刻。宣化卫的铸甲坊内,七十二座熔炉正将生铁熔成金汤,谢渊的绣春刀鞘扫过堆积如山的甲胄,刀柄上的獬豸纹突然卡住半片甲叶 —— 甲胄内侧的刻痕被刻意磨平,却在醋液浸透后显出血色小字:"丙巳 - 十七 代铸,断指三根"。他的瞳孔骤然收缩,这个编号,正是父亲手札中记载的砖窑失踪匠人陈七。
"拿熔铁令来!" 谢渊的铁尺重重击在铸甲坊的青铜钟上,火星溅落在甲胄刻痕处,将血色字迹映得格外刺眼。铸甲坊主的棉袍浸透汗水,腰间牛皮袋里掉出半块砖窑残砖,砖面 "烈" 字火印与三年前战马烙痕如出一辙。
"大人饶命......" 坊主的膝盖碾碎地上的铁渣,"魏王府逼我们用砖窑余铁,说否则便......否则便活埋如陈七?" 谢渊掀起甲胄内衬,未磨平的暗纹在火光中显形 ——"魏烈" 二字的笔锋里,嵌着极细的人骨碎屑,"《军器新例》卷四第二款:废铁需投黄河沉底,你们却私铸甲胄," 他指向甲缝间的红土,"此土出自魏王府私矿,与襄王砖窑的 ' 丙巳位 ' 土脉同源!"
当军卒从铸甲坊的暗窖拖出成箱砖窑余铁时,夕阳正将熔炉染成血色。谢渊捡起一块带有人形凹痕的废铁,缺口处的氧化层下,隐约可见 "丙巳 - 17" 的刻痕 —— 那是匠人陈七被 铁水灼伤时,手指在铁块上烙下的最后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