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卷首语
《大吴会典?宗人府条例》载:"亲王赠礼,需报都察院备案。其有涉匠人者,需附匠作姓名、工费明细。违例者,杖六十,追夺禄米三月。" 永熙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未时三刻,都察院正堂地龙蒸腾的热气里,铜鹤香炉飘出的龙涎香突然被一股清冽的松脂味截断。四名侍卫抬着的朱漆礼盒刚跨过门槛,檀木箱角凝结的北疆残雪便簌簌坠落,在青砖上洇出深色水痕,如同未干的墨迹,悄然勾勒出隐秘的脉络。
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