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万个文学爱好者里能有一个“运气好”混入出版圈的都难。
所以更多人选择了网文。
大家都挤进来了,那自然就卷。质量和字数总得卷一个吧,但大多数人是“全选”。
所以在这条赛道里,能月入过万,已经算佼佼者,按一万算,那就是年入十二万,但不缴纳五险一金。
所以,在京北,”性价比“还是不如上班。
于是当时在木兰身边有志于凭借文字实现自由职业的人,基本两个结局:回去上班;离开京北。
所以就像姬木兰说的那样,木兰很清楚,靠写作是没办法每个月、甚至每周,就拿出几十一百万给云锦女高的。
【所以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写作”,而在于我因为做枪手这件事,认识的“贵人”。为此,我还编了个故事。】
好家伙,又编上了。
在姬木兰的故事里,这位金主妈妈是个豪门富家女,但因为家族重男轻女,只允许儿子继承财产,偏偏家里又没有儿子,于是给她找了个“潜力股”结婚。
按一般狗血套路,金主妈妈要被骗财骗小孩骗感情了。
但姬木兰不会写那样的故事。
她的故事里,金主妈妈有她的无奈,就是空有一腔野心与才华无处施展,但她又实在聪明,于是她从《女驸马》中得到灵感,精心挑选了一个“傀儡丈夫”。
当然商战与宅斗的内容略过不说。
总之,“丈夫”在明,但在暗的她,才掌握着整个家族的经济命脉。
关键就是这个“暗”,让她选中“木兰”作为她的“代言人”,有了说服力。
【我告诉她,我和金主妈妈是在一次工作中认识的,金主妈妈投资了一部电视剧,而我是其中的一个影子编剧。因为一些机缘巧合,我们有机会在对接工作,出于某种我也编不出来的原因,我得到了她的赏识。】
【程校听得津津有味,直到我说到钱的事情,她才如梦初醒,直说“果然人生”。这话似乎也没错。毕竟,还有什么比我们之间能互换灵魂与身体更drama的事情呢?】
木兰完全能理解程棉朗为什么会上头。
因为姬木兰的故事逻辑是非常缜密的,而容易露出破绽的地方,她都以“保密”为由改过去了。
这就是有“中间人”的好处——讲不明白的,都推给她。
也许对姬木兰来说,思路和设立皮包公司,或者把公司的注册地设在开曼群岛没什么不同。
方便,并且能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