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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 傻孩子!快跑啊!(1 / 2)

那张在兜帽下一闪而过的面孔,那声音,那话语和那身上的气息.......

那气息,那气息毫无疑问是他的,是任何一个荷鲁斯之子都无法忘却的气息,来自他们基因之父的气息......

阿巴顿的眼神...

阿巴顿的眼神,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他独特的charm,但其实它正是他家族的一大特色。他的家族,荷鲁斯的子孙们,总是遗传着一个特定的气息,那种气息就像是一种遗传性质,刻不容疑、无法回避的。

那张在兜帽下一闪而过的面孔,是阿巴顿所见之物。他最初的印象,更多的是一种惊讶和诧异,而不是欢迎。因为,那个面孔,他已经所见过了多少次了?他不太确定他是否会记住这个人的身份,但是那张脸的形状和质地,与他的家族中的其他成员十分相似。

声音也是一样,低哑、有气息的男声,让阿巴顿产生一种莫名的熟悉感。那个男子的声音,像是一种传统的歌唱,具有古老的意义。它在阿巴顿的心中唤起了一种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感受。

当他听见那段话语时,阿巴顿感到他的心脏提速。那些话语让人感到温暖和亲切,与阿巴顿家族的传统相符,他无法不感觉到,那个男子的真实性。

那身上的气息同样具有特殊的意义。它让人产生一种深深的感受,像是一种力量和尊严。气息中含有某种独特的花香,让阿巴顿感到他的心脏在回忆起一些旧日。他无法不感受到那种气息与他的家族联系。

在阿巴顿看来,所有这些元素都让人产生一种深刻的情感反应。他感觉到,那个男子正是他所期望的人。然而,他不太确定这个事实,因为他还没有多次见面,而且那张脸的形状和质地并不是非常典型。

但是,当阿巴顿目光重聚在那个男子身上时,除了他的家族中遗传下来的特征外,另一个明显的特点是,那个男子具有超人的strength。他能够轻松将一件手提箱掏开,并用尽了他所有的动力。这个力量让阿巴顿感觉到一种极度的震惊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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