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越来越快,如擂鼓声般鼓噪着耳膜,心脏像是要跳出胸膛一般。深冬的天气,她愣是冒了一额头的冷汗。沈文岚死死咬着嘴唇。
这种紧张到脑海里的那根弦快要崩断的时刻,她控制不住的想起从前朋友对她说的话。
“文岚,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有个这么厉害的对象?”
“你看看贺寻之,个高腿长一身腱子肉,文能治病救人,武能撂倒一个班的战友,一点都不输战斗班的那些男兵,枪法还是连队里数一数二的好。”
“他们班长都说,给他一个弹弓,他都能打一场胜仗回来。”
“有这样的对象,不管是生病还是遇到危险都不用怕,安全感简直不要太足!”
“这要是以后结了婚,走夜路都不用怕了啊!鬼都能被你对象这一身正气给吓跑!”
沈文岚当时虽然笑着说朋友夸张,但其实贺寻之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她下班时间晚,除了下夜班,有时候病人情况严重或是有手术的时候,还会经常加班,常常到深夜才能回家。
但凡他有时间,总会不顾一切的跑来医院门口等她,护送她回家,一边走一边给她讲部队里发生的趣事。
那时候沈文岚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怕,每次都几乎是在笑声里,和他手牵着手走过那段夜路。
有时想聊的天没有聊完,她甚至还忍不住嫌弃这段路太短。
即便他不在,她每次下班后也总会第一时间飞奔到家,只要贺寻之不是在轮岗或是执行任务,总能守在电话机旁接到她的电话。
只要听见他的声音,即便窗外狂风呼啸,雪花漫天,她也觉得自己的世界无比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