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1章这次她不忍了(第1/2页)
“啪!”
沈霜被一耳光扇倒在地,脸颊火辣。
陆俨之的怒斥砸下来——
“谁让你做冷食的?!大嫂胃病复发,你高兴了?!”
嗡鸣中,沈霜猛地清醒——
她重生了。
回到了二十年前,与陆俨之结婚的第四年。
上辈子临死前,病危时,陆俨之催促助理:“快!把捐献文件拿来!加暮还等着!”
他第一次紧握她的手,是让她签下眼角膜捐献书,给他的大嫂,程加暮。
心电监护发出长音时,她听见他松了口气:“加暮有救了……给她弟弟汇一千万,多亏了他才知道这女人在这里。”
她带着滔天恨意咽了气。
只是陆俨之一定想不到,她会活着回来。
“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沈霜,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火气还没消,眼里满是厌烦。
换成上辈子,沈霜不敢回嘴。
因为父亲行贿入狱,沈家破产负债几十亿,她需要陆俨之的钱去养娘家。
为了钱,她吃了无数哑巴亏。
一辈子都没硬气过一回。
每次事后被逼着吃药时,副作用让她头晕呕吐,他看都没看一眼。
可程加暮刚刚只说了句胃胀气,他就焦头烂额拿她出气。
自己在这个家,就像个笑话。
她捂着脸,缓缓从地上站起来。
直直看向陆俨之。
“是我让她吃的,还是她自己要吃的,你问清楚了吗?”
陆俨之愣住了,差点没反应过来。
“你再说一遍?”他语气沉下去。
“我说,”沈霜一字一顿,“你该先去问问你的好大嫂,是不是她自己管不住嘴。别把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
“沈霜!”陆俨之猛地逼近一步,“谁给你的胆子这么跟我说话?别忘了你在陆家的位置!”
程加暮捂着胃,弱弱开口:“我没事,俨之,你别怪小霜,是我不该贪嘴......”
沈霜瞥向一旁说话的女人。
是陆俨之的心上人。
也是他的大嫂。
大哥海难失踪后,全家人都怒斥程加暮不该非要去海上度蜜月。
陆俨之不顾反对把她接回家。
也是那个晚上,她看见他把哭得心碎的程加暮拥在怀里。
灯光昏暗,他吻上了她的发丝。
那一幕,沈霜告诉是自己想多了。
后来四周年纪念日,她意外撞见两个人纠缠在一起。
平时严肃冷淡的陆俨之,疯狂又亢奋。
他贴着程加暮的脖颈,嘴里不停呢喃:“大嫂......唔......”
一声一声喘息,震得沈霜耳膜发疼。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天也是程加暮的生日。
可她不敢戳破这一切。
她怕戳破后,陆家就没了她的位置。
说到底,还是因为没钱。
要是自己有钱,她又何必在陆家受委屈?
这时佣人过来:“先生,中午宴席的客人都到了,在会客室等您。”
陆俨之点头,扶着程加暮起身:“大嫂,你回屋好好休息。”
路过沈霜时,他顿了顿:“你别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去厨房呆着做菜。做得不好,这个月生活费就别想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