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是大炉镇的一位李姓居民。周海丰家的邻居。
李姓男子三十四岁,无业,平时以开黑出租为生。
纵火案当天下午,他在市里某歌厅结识了一位小姐,两人很是投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相约以400元的价格包夜。晚上七点多,该小姐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离开歌厅,上了他的黑出租车。
他先拉着女孩在市里吃了顿饭,酒足饭饱,便驾车回家,打算共度良宵。
李姓男子的家,就在周家豪宅的北墙外,说起来,两家还沾点亲戚,只不过平时并没什么往来。
他两年前离异,目前独居,由于没有固定职业,且游手好闲,日子过得很是潦倒,经常被街坊邻居轻慢和嘲笑。
大晚上的带着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回家,自然不是啥值得大肆张扬的事,所以,他特意等到晚上快九点,才开车返回大炉镇。
回家之后,两人便迫不及待的翻云覆雨,中场休息阶段,却发现烟抽没了,于是便打算去小卖部买包烟,结果出了家门,还没等到胡同口,就发现一个人正在周家的北墙外转悠,他顿时就警觉起来。
据李姓男子说,他的第一感觉是小偷。因为自从周海丰出事之后,周家的豪宅多次被小偷光顾过,这在镇子上早就不算什么稀罕事了。
李姓男子也算是半个混社会的主儿,遇到这种事,心中顿时生了黑吃黑的念头,于是便在暗中观察。打算伺机而动,来个空手套白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