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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律法(第1/2页)
陆明桂被他严肃的表情给吓到了:“违,违法?”
李子安生怕她下回还敢抓,表情更加严肃:“是的,违法,要被抓起来吃牢饭!”
陆明桂顿时慌了。
抓起来吃牢饭那可就惨了,还要被打板子呢!
李子安看着她慌乱的表情,有些不忍。
他看得出来,大娘绝不是有意的,她可能就是不懂法!
当下又叹了一口气,现在已经不是那种不知者无罪的年代了。
既然大娘这么像自己的外婆,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她做这样的事。
“大娘,我有必要给你科普一下,有的事情是不能做的。”
“您知道法律吗?”
陆明桂点头,她知道《大明律》。
若是没有《大明律》,她还需要大费周章把闺女弄回来?
还有那上辈子害死小冬的钱木匠,自己只能是把儿子带回家,也没把钱木匠打死啊!
若是“故杀”,要判斩刑或者绞刑。
可《大明律》没说不能抓野鸡啊!
李子安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法律上规定了有些事情是必须做,有的却完全不能碰,比如……”
他说了一堆。
就见陆明桂听得认真又懵懂。
“大娘,听明白了吗?”他问,“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陆明桂大部分都能听懂,杀人放火那肯定是不能做,可有的事情和大明却是差别很大。
至于有什么问题要问?
她想说没有,可看见李子安期待的眼神,她只好咽了下去。
只能搜肠刮肚想了一个问题:“你刚才说不能偷东西,也不能杀人。”
“那我家里进了贼,还不能打杀了他?”
李子安一拍自己的脑门儿:“这个问题问得好!”
“既然你问了,那么答案就两个字!”
“不能!”
说着又忍不住提高音量:“大娘,你咋想的?”
“合着我半天都白讲了?”
“法治社会啊!法治社会啊!”
陆明桂被说的脑袋一缩一缩的,不能杀就不能杀吧,上回宋大智爬墙偷盗,她不是也没打杀了他嘛!
见她这样,李子安倒没好意思再说。
他只说道:“那这野鸡就算是您送我了。”
“我一会去山里给放生了,下回再看见可不许再抓了啊。”
陆明桂自然满口答应。
自打分了家,家里没人对她指手画脚的,如今李子安算是个例外,却并不让她觉得讨厌。
大概是因为李子安不像宋大智一家心存不良?
不过,这种也不是指手画脚,这算得上是好言相劝!
自己是不是该感谢一番?
送野鸡不行,那野兔子行不行?还是野猪?
陆明桂暗自想着,又悄悄摇了摇头,都是“野”的,估计是不行。
还是想想别的吧。
见李子安将装着野鸡的布袋放到角落,陆明桂就没再过问,她转身又去看店里的米面粮油。
既然有了钱,就再买一些大米。
反正又不会坏。
还有酱油,醋之类的也买些。
正在她举起一瓶酱油细细观察的时候,身后的李子安心头一跳,问道:“大娘,您不会不识字吧?”
陆明桂就是一怔,问他:“你咋知道哩?”
她也没说啥啊?
总不至于抓了只野鸡就被人看出来不识字了?
这么想着,她就问出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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