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历宝钞》,此殿刑罚以“折磨肉体、摧毁意志”为主,如“剜眼地狱”(罚挑拨离间者)、“割舌地狱”(罚搬弄是非者)、“铁树地狱”(罚拐卖人口者,令亡魂赤身爬铁树,铁刺穿透皮肉);亡魂在此殿受刑期满后,若罪业未消,转往第三殿继续审判;若罪业较轻,暂押“等候区”,待其他罪业清算后再送第十殿。
民间对楚江王厉温的记载较少,但其执掌的“活大地狱”常出现在戏曲与话本中。如清代《聊斋志异·续黄粱》中,曾有贪官死后入第二殿,楚江王历数其“贪赃枉法、逼死良民”之罪,令其先受“铁树穿身”之刑,再送其他殿受苦。
第三殿:宋帝王
《十王经》称第三殿“宋帝王”,《玉历宝钞》载其名为“余”(一说“余懃”),主管“黑绳大地狱”。专门审判生前犯有“杀生害命(尤其杀害亲人、忠臣)”“偷盗祭祀物品、破坏寺庙道观”“诬告陷害、制造冤狱”“贪污公款、克扣粮饷”等重罪的亡魂,“黑绳大地狱”以“绳索束缚、刀割肢解”为主要刑罚,根据《地藏经》“地狱名号品”,此地狱中“狱卒以黑绳量罪人之身,量毕即按绳痕割截,皮肉碎裂,痛苦无量”;下辖十六个小地狱,如“沸汤地狱”(煮杀动物者)、“铁钉地狱”(诬告他人者)、“剥皮地狱”(杀害亲人者),刑罚强度远超第二殿。
民间传说宋帝王曾是唐代忠臣,因刚正不阿、不惧权贵,死后被天帝封为第三殿阎罗。最着名的故事是“宋帝王判‘诬陷忠良案’”:某奸臣生前诬陷名将谋反,致其满门抄斩,死后到第三殿,宋帝王令“黑绳量其身”,发现其罪业“绳长百丈”,遂判其“剥皮后投入沸汤地狱”,且“永世不得转生人身”——此传说呼应了民间对“忠臣报冤、奸臣受罚”的朴素期待。
第四殿:五官王
《十王经》载第四殿“五官王”,《玉历宝钞》称其名为“吕”(一说“吕岱”),主管“合大地狱”(又称“血池地狱”)。主要审判“不孝之罪”,同时管辖“生前不尊敬长辈、虐待父母公婆”“遗弃孤儿、不养子女”“浪费粮食、糟蹋五谷”“行医害人、卖假药”等罪业的亡魂。“血池地狱”是此殿的核心,《玉历宝钞》描述:“不孝者、不养父母者,死后被推入血池,池中血水滚烫,内有铁蛇啃噬,令其骨肉消融,痛苦无尽”;对浪费粮食者,罚入“饿鬼地狱”,令其永世饥饿;对行医害人者,罚入“毒药地狱”,令其吞服剧毒,反复承受中毒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