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吕布,是在雁门郡的秋草滩。
那天他骑着一匹青骓马,甲胄上的血珠滴进枯黄的草茎,像撒了一把碎珊瑚。
我正啃食着带霜的苜蓿,忽然听见头顶传来低笑——他翻身下马时,腰间的铁胎弓蹭过我脊背,惊得我前蹄扬起半尺高。
"好烈的性子。"
他伸手攥住我鬃毛,掌心的茧子擦过我的皮肤,带着铁锈与硝烟的气息。
我甩头想咬他,却在对上他眼睛时猛地顿住——那双眼睛像塞北的红柳河,汛期时翻涌着泥沙俱下的浑黄,却在落日里泛着琥珀色的光。
后来我才知道,那日他刚在黑虎山斩了三十七个马贼。
丁原赏他二十坛葡萄酒,他却全浇在我马槽里:"赤兔,你该喝最好的。"
酒液顺着我的嘴角往下淌,他忽然伸手替我擦拭,指腹蹭过我鼻梁时,我闻到他袖口残留的血腥味里,混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乳香——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他替受伤小兵裹伤时,沾到的金疮药味道。
丁原拍着他肩膀时,指甲掐进他后颈旧疤:"奉先啊,并州狼若没了獠牙,便只是条看家犬。"
酒坛底刻着"忠"字,是丁原命人用他父亲的佩刀刻的。
十月霜降,他带我去九原城外打猎。
霜花凝在他睫毛上,像撒了把碎盐,却笑得像个孩童:"看见那只黄羊没?若我射中它,便割羊腿肉给你烤着吃。"
他挽弓时,我能感觉到他贴在我背上的胸膛微微震动,弓弦嗡鸣如春日冰河初裂,箭矢破空时惊起一群灰鹤,在铅灰色的天空划出碎玉般的弧线。
当晚他果然架起篝火烤羊腿,火星子溅在他铠甲上又倏地熄灭。
我啃着他递来的肉干,听他用刀尖拨弄篝火:"赤兔,你说人为什么要打仗?"
火光照得他瞳孔发红,像两团将熄的炭火,"丁刺史说我是并州之狼,可狼若不撕咬,就得被饿死啊。"
我不懂他的话,只看见他铠甲缝隙里露出的皮肤,新伤叠着旧疤,像干涸的河床。
后来我才知道,他三岁时父亲战死,母亲用乳汁拌着炒面养大他,直到丁原将他收为义子。
那夜他忽然伸手抱住我脖颈,下巴抵在我鬃毛上轻轻摇晃:"等我得了天下,就带你回五原郡,那里的苜蓿草比金子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