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在深夜里亮得刺眼,朋友圈那条新动态像根细针扎进视网膜——林砚之穿着笔挺的西装站在写字楼前,定位显示开发区某栋地标性大厦,配文是"新起点"。
共同好友的评论里,有人恭喜他乔迁280平的新家,有人调侃"隐形富豪终于现身"。
我才后知后觉,原来他名下那两家年营业额破千万的贸易公司,早就悄悄在行业里崭露头角。
指尖划过屏幕,保洁阿姨的话突然在耳边响起:"你听说林先生当年住的地下室吗?冬天暖气坏了,他把客户送的毛毯寄给你,自己裹报纸睡觉呢。"
她曾在我推开三明治时,对着垃圾桶叹气。
喉间突然泛起苦味——那年冬天,我嫌弃他送的米白色毛毯起球,转手捐给了流浪站。
原来包装粗糙的毛毯里,裹着的是他唯一的取暖物。
三年前的晨光里,他总穿着同一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领口磨出的毛边在阳光里浮动。
每天公司晨会前,他都会把温热的豆浆和三明治轻轻放在我桌上,豆浆杯上还印着便利店的logo,三明治永远是我爱吃的金枪鱼口味。
那时的我总皱着眉把早餐推给保洁阿姨,嫌包装不够精致,嫌他连买早餐都不懂挑网红店。
生日那天,他红着脸递来一个朴素的礼盒,里面是支德国钢笔,笔帽上刻着细小的英文——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跑遍整个文具城,央求老板刻上的我的英文名。
可当时我只是冷淡地说了声"谢谢",转身就把礼盒塞进抽屉最深处,甚至没注意到他指尖被包装纸划破的血痕。
直到他辞职那天,在茶水间拦住我,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以后……常联系吧。"
我正忙着回复客户信息,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哦",余光只瞥见他攥紧的拳头,指节泛白。
那时的我哪里知道,他办公桌上那叠翻得卷边的行业报告,是他每天最早来公司的证据;抽屉里静静躺着的三个专业证书,是他加班后熬夜苦读的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