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后的第二周,我在咖啡馆见到苏晴。
她穿着米色大衣,腕间的情侣手表在阳光下泛着微光,表带颜色与我当年常戴的围巾一模一样。
“喝点什么?”
她笑着推过菜单,指尖划过“金枪鱼三明治”那栏,“砚之总说你以前最爱这个,可惜我怎么都做不出便利店的味道。”
玻璃杯里的热气模糊了视线,我想起林砚之辞职那天,保洁阿姨说他留了半盒没吃完的三明治在我桌上,金枪鱼的香味混着他身上的肥皂味,成了我对那年夏天最后的记忆。
“其实他创业时,”苏晴搅着咖啡,勺子碰到杯壁发出清脆的响,“总在梦里喊你的名字。”
她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的三道烫疤,“有次他发着高烧,抓着我的手说‘晚晴,别嫌弃我的格子衫’。”
窗外的梧桐叶打着旋儿落下,她的声音像浸了水的棉花:“那时我就知道,有些心事,是时间也冲不淡的。”
手机在桌面震动,是林砚之发来的消息:“今晚公司年会,你来吗?”
附了张照片,展柜里摆着当年那支刻字钢笔,旁边是一沓皱巴巴的便利店收据,每张都标着“晚晴早餐:金枪鱼三明治×1,温热豆浆×1”,时间跨度从入职到离职,一天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