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大吴会典?河防》载:"押解宗室囚车渡黄河,必备沙船二艘:首船载囚,船身阔二丈四尺,深九尺,龙骨暗刻獬豸纹于中舱,以朱砂填缝;次船护军,配玄夜司弩手三十六人,两船相距十丈,以铜锣为号。船家需呈三代户籍牒,腰牌钤玄夜司獬豸印,缺其一者,依《水律》杖责八十。" 永熙三年七月十一,蒲州渡口的石堤浸着暮色,谢渊的獬豸冠缨凝着黄河水雾,望着两艘沙船起锚 —— 首船船舷新刷的朱漆泛着诡异的暗紫,正是七年前查抄魏王府时,从其私窑地窖起获的 "血朱",据《陶人录》记载,此漆需取匠人中指血混合辰砂,经七七四十九日熬炼而成。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
永熙三年七月十一,子时初刻。渡船上的羊角灯在浪涛中画出猩红轨迹,将萧烈的赭衣影子碎成点点血斑,随波撞击着舱板。谢渊的绣春刀鞘紧扣舱壁青铜环,听着铁轮与河底暗礁的摩擦声,忽然触到刀柄上那道七年前砖窑血谏时留下的刻痕。
萧烈的怪笑混着浊浪拍舷声传来,赭衣故意在铁栏上蹭出血痕:"谢御史可知,黄河九弯十八滩,滩滩都埋着前朝宗藩的冠冕?" 他额角的血珠顺着 "反" 字火印流淌,在甲板上蜿蜒出魏王府私军的断刀形状 —— 与七年前黄河劫粮案贼首的纹身分毫不差。
谢渊的铁尺敲在栏柱上,惊起夜鹭扑棱翅膀:"《囚律》卷三第五条,囚犯喧哗者,掌嘴二十。" 玄夜司军士刚近囚笼,萧烈突然蜷缩如虾,赭衣下摆露出的月白里衬上,孔雀蓝绣线勾勒的暗纹在羊角灯下若隐若现 —— 那是第三集郑州知府王明德、第六集邙山刺客共有的逆党徽记。
船至中流,罗盘针突然逆时针狂转。谢渊的断笏在掌心发烫,猛见水手长掀开舱板时,油布包裹反射的冷光刺痛双眼。"大人,腰牌!" 军士捧来的鎏金腰牌上,獬豸纹独角处刻着极小的断刀 —— 这是《大吴律》严禁的私军徽记,七年前在砖窑地道的尸身上,曾见相同刻痕。
掀开油布,三十六具青铜兵符泛着幽光,每具都铸着 "秋祭" 二字,字体起笔处的缺角,与萧桓《北疆马政疏》的笔锋如出一辙。谢渊的手指抚过兵符凹槽,触感粗粝如断指老茧 —— 那是匠人陈六等三十七人,被斩去食指后,用残掌凿刻的独有纹路。